2015年度工作计划

日期:2015-02-18 浏览: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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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根据中国残联的总体部署和全省残联工作电视电话会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状况,按照“一个中心、两个体系、三大保障”的总体思路,现将全市残联工作安排如下。

一、遵循“量服”理念,深化绩效考核工作

继续推动将残疾人民生项目纳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推动将“量服”、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等残疾人专项工作纳入市委保障目标考核,继续依据“量服”平台数据对区(县)残联开展绩效考核,对民生工程、民生大事残疾人民生项目和党委保障目标残疾人专项工作执行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各区(县)要依据“量服”数据,结合当地实际,归纳残疾人共性需求,提出相关惠民助残项目并纳入当地党委政府民生工程项目,不断扩大残疾人受益面,并推动成为长效制度。区(县)残联要严格遵循“量服”理念,对民生工程、保障目标、绩效任务完成情况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二、依据“量服”大数据,认真制定好“一个意见”、编制好“一个规划”

各级残联组织要依据“量服”,全面摸清残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查找制约残疾人实现小康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提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措施和制度安排建议。市、区(县)残联要加强协调,同步开展《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的制定工作,并力争市在第三季度、区(县)在第四季度以同级政府名义正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全面依据“量服”实实在在的大数据,开展《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终期评估,开始《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编制工作。

三、以“智慧量服”打造“量服”升级版,高质量完成专项调查工作

按照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落实即将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的实施方案》。2015年“量服”工作总体目标是:入库残疾人数不低于17.3万(其中江阳区2.01万、龙马潭区1.13万、纳溪区1.62万、泸县3.93万、合江县3.14万、叙永县2.49万、古蔺县2.98万),持证残疾人服务覆盖率达98%,质量抽查合格率达93%。2015年利用数字移动终端设备开展“量服”工作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达100%。

结合“智慧量服”,同步推进高质量完成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各级残联要将开展专项调查与“量服”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智慧量服”高标准、高质量在2015年一季度完成专项调查;要以开展专项调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我市“量服”数据的精准度。在入户调查时一定要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最大限度提高调查对象的覆盖率、减少统计信息的误差率。要严把上报信息质量关,逐层落实残工委、残联“双签字”责任制。各地要及时和同级财政沟通、争取,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足额安排落实好“智慧量服”和专项调查所需配套工作经费。

四、实施省委省政府涉残民生工程和民生大事,全力助推残疾人事业发展

全面推进涉残十项民生工程项目的落实,做好涉残一件民生大事即建成县级残疾人服务中心5个。有建设任务的区(县)残联要积极汇报,推动落实县级政府建设残疾人服务中心的主体责任;加快协调发改、财政、规建、国土等部门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建设用地,加快开展立项、项目选址、规划、可研等项目前期工作。要将残疾人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会同督查办公室建立项目进度月度报表制度和项目推进制度(附件1)。项目要力争在7月前全面开工建设,按照工期要求加快施工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严格遵循“量服”理念,安排项目资金,在线监督项目进度,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考核。

五、整体推进业务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

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大力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的建立,争取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中心纳入医保定点报销机构,落实、提高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多项医疗康复项目的报销比例,并从制度上实现报销项目和提档扩面的突破。探索建立脑瘫、精神残疾等单病种付费的补助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创新开展先行先试,将假肢装配、轮椅、助听器等常用残疾人辅助器具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残疾人教育工作

做好普通高校残疾考生录取工作和残疾人“圆梦助学工程”帮扶工作。各区(县)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早准备、早部署、早宣传,积极发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帮困助学活动,积极筹措资金,认真做好助学对象的推荐和审查工作,建立公示制度,努力完成助学任务。

配合教育部门实施民生工程,继续把“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作为重点监测指标,积极推动出台《特教提升计划》,按照“一人一策”原则,通过在普通学校随班或附设特教班就读、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水平。

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学前教育)项目”和“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等项目。

(三)残疾人就业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深化实施残疾人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工程,为符合条件的居家灵活就业残疾人发放就业(创业)直补项目补贴,培育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园区(基地、户)。按照《泸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金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按照《泸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泸市残〔2014〕15号),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2015年对泸县、纳溪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检查验收;2016年对江阳区、龙马潭区、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检查验收。

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重点做好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率达到70%以上;加强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工作,确保城乡持证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录入率不低于95%;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残疾人技能培训,并通过专项培训班、座谈会和用人招聘单位培训等形式开展雇主培训。

进一步加强盲人按摩工作,促进盲人就业。配合卫生行政、中医药部门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备案工作,支持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安排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业;加强盲人保健按摩师培训,做好盲人保健按摩管理和服务工作。

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2014年人均残保金入库数高于和等于100元的区(县),2015年实现正增长;2014年人均残保金入库数低于100元的区(县),2015年残保金入库数增长15%以上;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使用管理。推动我市各级政府残疾人事业公共财政投入资金稳定增长。依法依规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力度,年增幅不低于15%。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关于体育、福利彩票公益金留本级使用部分按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的规定,2015年各地对2014年征收的残保金安排使用要达到80%以上。

(四)残疾人扶贫工作

继续做好贫困残疾人识别工作。在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中,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扶贫对象,落实各项扶贫到户政策。

成立农村居民残疾人专业合作社,帮助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深入推进各项残疾人扶贫项目,如残疾人产业发展项目、康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基层党组织助残项目、农业行业助残项目、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项目等,重点指导各地发挥项目的带动作用,为贫困残疾人制定更多、更优惠、更实惠的扶持政策。

(五)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继续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沟通汇报,促进发放工作的顺利、稳定实施。

继续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其中居家托养对象调整为就业年龄段的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各区(县)可结合“民生工程”县级残疾人服务中心建设,开展日间照料和寄宿托养服务,也可采取委托民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等方式进行实施。同时,要创新思路,鼓励托养服务机构大力发展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争取将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个人普遍纳入低保范围,推动城乡残疾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提标扩面”,探索解决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养老金问题。

(六)残疾人组联工作

组织开展全省第四次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推荐、评选工作。做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事迹汇编工作,采取报告会、故事会等多种形式,反映我市残疾人自强不息的良好风貌,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国第九届残运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继续实施中国残联“强基育人”工程,确保各项工作要求逐项落实到基层。在巩固残疾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基础上,强化“服务”作用发挥,打造一批示范性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

落实对下级残联领导班子的协管职责,选好配强市、区(县)残联一把手,按要求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省、市、区(县)落实分级培训要求。

规范办证工作,全市残疾人办证率保持在35%以上;持证残疾人全部纳入“量服”服务对象,配合做好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

以“四项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做好专门协会日常工作;以成熟一个登记一个为原则,指导、推动市本级肢协等专门协会开展社团登记工作;协调公安等部门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申领驾照工作。建立县级及以上专门协会主席台账,为专门协会干部梯队建设打基础。市、区(县)都要积极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并争取相关政策或制度的突破。

推进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实现每个村(社区)助残志愿者(或团体)全覆盖。志愿助残活动的开展着重在志愿助残项目发布、服务效果、志愿服务进家庭、落实“量服”帮扶方案上下功夫,并将落实的服务录入量服平台。

(七)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

全力推动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针对残疾人行动不便实际,就近就便,紧紧依托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体育健身基地、社区以及各类文化活动载体,常态化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各区(县)要将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录入“量服”信息平台,残疾人对文化活动需求总项次服务落实达90%以上。

推动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发展,发挥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正能量引导作用。加大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和推荐力度,加强我市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推进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工作,同时为2016年的四川省第二届残疾人艺术节推荐人才。

坚持康复体育、健身体育和竞技体育并重,全力推动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以残疾人家庭为单位,摸清残疾人对体育活动的需求,针对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实际,采取“一人一策”,购置相应器材,配备社会健身指导员开展辅导,发放体育项目教学片并指导开展康复健身体育运动,让残疾人足不出户就能实现康复健身。依托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和残疾人体育健身基地,就近就便组织残疾人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各级残联组织要及时将体育器材购置赠送情况和残疾人体育活动开展情况录入“量服”信息平台,并实现残疾人对体育活动需求总项次的服务落实率达95%以上。以村(社区)、乡镇、区(县)、特教学校以及市(州)为单位,组织开展残疾人群众体育展示比赛活动。继续做好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养训练工作,积极为参加全国第九届残运会暨第六届特奥会的泸州籍残疾人运动员排忧解难,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体育事业蓬勃发展。

(八)信息化建设工作

进一步推动中国残联业务数据系统与“量服”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事业年报质量。继续实施市、区(县)残疾人事业投入、设施建设情况季度统计报表和通报制度,每季度以区(县)为单位填写残疾人事业投入、设施建设情况统计报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每季度最后一月20日前上报市残联办公室(报表样式见附件2、3)

六、加强机关建设,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强化廉政教育,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开展以“人道、廉洁、服务、奉献”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强化发展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深化创“四好”活动。统筹做好机关维稳、综治、防邪、信访、普法、卫生、保密、档案、计生、双拥、妇女儿童等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扎实抓好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文明建设,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确保省残联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为顺利实施上述年度重大工作,全市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措施,强力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 省委、省政府2015年每县建成1个残疾人服务中心项目推进建设情况月度报表


2. 2015年季度市(州)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统计表


3. 四川省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季度统计报表


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2月17日



附件1




省委、省政府2015年每县建成1个残疾人服务中心项目推进建设情况月度报表

填报市(州): (公章) 理事长签字: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


建设时限


总投资


累计


完成投资


月完成


投资情况


完成项目


投资百分比


建设形象进度说明


备注


1


XX县(市、区)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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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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